电脑系统如何借书,怎样使用电脑书籍
电子阅览室读者规则1.电子阅览室是供读者阅览电子文献和上网检索信息的场所。
2.读者上机需持借阅证进行充值,费用从借阅证中扣除。
3.本室电脑均为XP操作系统,上机前需在入口处刷卡,然后自选机器,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进入系统。下机需刷卡结账。
4.本室藏有各种计算机软件和欣赏、教学等学习光盘,还有馆藏图书的随书光盘,供广大读者借阅及复制。
5.本室禁止上机打游戏,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杜绝违反互联网法规的不良行为。
6.请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请勿乱扔纸屑。
7.读者不得随意更换机器。如有疑问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 爱护键盘鼠标等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管理员。
文艺报刊室阅览规则
1、期刊实行开架阅览。读者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入室,并按规定签名登记。
2、期刊只限于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者,可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复印后当班归还。违者按违章罚款处理。
3、读者阅毕请自觉将期刊、报纸放回原处,过刊合订本请放在指定书车上。
4、读者入室阅览,其包、袋、书刊(笔记本和文具除外)不得带入室内。
5、爱护书刊,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书刊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卫生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6、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古籍特藏室阅览规则
1、本室面向教职工、研究生开放。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入室阅览,请勿携带包、书籍(笔记本等文具用品除外)。
3、本室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得携出室外。
4、在书架上寻书时,将经选择不需阅览的书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找到所需书籍,请到座位上查阅,阅毕请将书置于附近的书车上。
5、爱护图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图书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办理。
6、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自修室管理规定
1、自修室是全校学生课余学习的地方,禁止用书包等物抢占座位。
2、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东西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
3、请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垃圾。
4、禁止在室内吃东西,喝有色饮料。禁止吸烟。
5、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请把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6、讲究文明礼貌,衣容整洁大方,举止端庄得体。
7、禁止将室内桌椅搬出室外或将自己的物品搬入室内。
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
广大读者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书刊、公物及公共设施。对违章,污损、盗窃书刊及损坏公物者,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等处理。
1、污损、涂写书刊者,按原书刊价1-3倍罚款,被污损书刊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严重,则按丢失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最低不少于10元)。
2、丢失书刊,按原书刊价3-5倍赔偿;遗失成套书刊之一,按原书刊全套价2-3倍赔偿(最低不少于20元)。
3、丢失或损坏“阅览牌”赔偿5元,损坏条码赔偿2元。
4、偷窃书刊或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出室外者,均以偷窃论处,撕页、“开天窗”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原书刊价5-10倍的罚款,并责令写出检讨;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公布姓名及情节,并通报所在单位。
5、对只限室内阅览,不予外借的书刊,如读者以复印为名,实则携带出馆外,当班不予归还者,则按违章处理,逾期时间按2元/天罚款处理(古籍特藏书5元/天)。
6、使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一律拒借,并处以10元罚款;盗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处以50元的盗用证罚款,盗借书籍按窃书规定予以处罚。
7、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者,处以5元罚款,并令其打扫干净。
8、破坏公物、公共设施、污损建筑、刻划桌椅、攀折花木者,视破坏程度,处以20元至公物原价2倍的罚款,并责令写出检讨,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单位。
9、对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进行劝阻、揭发举报的读者,图书馆给予适当的奖励、表扬,以发扬正气。
10、所借书刊要按期归还,过期按每天每册0.10元罚款。 位 置 室 名 房 间 号 开放时间 一楼 中文社科图书 103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周五17:00至晚上闭馆) 111 中文科技图书 113 二 楼 中文科技图书 201 202 203 205 206 三 楼 外文图书借阅室 301 社会科学图书 306 307 308 四 楼 古籍图书阅览室 401 艺术图书阅览室 403 中文图书参考室 409 五 楼 电子阅览室 工具书阅览室
外文图书阅览室 501 周一至周日
8:00—12:30
13:30—17:00
(周五17:00至晚上闭馆) 新体育馆一楼三号门 期刊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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