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2.什么叫社会生源

3.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

4.2021年陕西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鄠邑区电脑系统安装-西安电脑重装系统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电子邮箱:2500892616@qq.com

可以打开参考资料的链接,根据你所需要的服务类型点开服务指南查询号码

扩展资料

机构概况

1980年4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1980]73号文批复:“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996年4月15日,西安市委市政府以市发[1996]16号文下发了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决定撤销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组建市房产管理局,对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牌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管理西安市的国有房地产;对城市公私房屋进行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国家和地方投资的住宅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开展房地产综合服务,并担负着一定规模的商品房开发任务。

2005年1月成立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主要担负全市的房管和房改任务。

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联系我们

什么叫社会生源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Q1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

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四个坚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坚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坚持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义务教育良好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Q2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Q3

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政策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Q4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什么?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小学补录仍为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范围。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为全市范围。

Q5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

基本要求是什么?

我市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在公办民办学校完成同步登记报名的前提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一时间段开始招生录取,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Q6

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Q7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开发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在同级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Q8

如何查询各区县、开发区

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6月22日,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相关信息可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Q9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登记报名怎么进行?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的要求,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登记报名,按“先入学信息审核、后登记报名”的程序进行。学生和家长登录本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工作安排,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或审核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办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Q10

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Q11

公办学校怎样招生?

各区县、开发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区县、开发区按照学区划分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Q12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

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Q13

民办学校招生在什么情况下

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Q14

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性?

一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使用前,需经过多家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独立检测,可靠性有专业保障。二是专业检测通过后,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检测报告直接交给公证处封存。报名数据在公证处和监督团的监督下现场下载封存,公正性有法律保障。三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单机运行,不在互联网上运行,安全性有物理隔离保障。四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工作流程全市统一,录取电脑由公证处提供,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现场安装,报名数据现场启封导入。以上措施保证报名数据和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全程安全。

Q15

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

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我市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已实施四年,技术成熟,操作规范,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办法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委托公证处全程公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Q16

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各区县、开发区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全市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学生及家长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Q17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可以补录吗?补录怎么报名和录取?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及家长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补录报名结束后,相关区县、开发区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补录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Q18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如何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Q19

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范围是哪些??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Q2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

提供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

?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Q21

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Q22

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Q23

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校园开放日”?如何开展?

为宣传和展示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家长更加了解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6月23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成效。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开放日不少于3天。

Q24

什么是新优质学校?

从2021年起,我市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有一定办学基础且有一定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从优化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聚焦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升办学品质,努力培育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2021年我市评估认定“新优质学校”212所,2022年我市确定“新优质成长学校”215所,计划三年时间重点培育600所“新优质学校”,办好越来越多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Q25

初中学校宣传的普通高中招生

定向生政策有哪些?

取得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需具备“在生源初中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在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中,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原则是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在生源初中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Q26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有哪些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Q27

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Q28

如何防止“学托”“教育掮客”的?

我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纪律的“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并对幼儿园大班家长和小学六年级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引导家长关注政府和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政策,不偏听偏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过程严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社会上有人宣称“可人为操作控制电脑随机录取软件,家长给一定费用即可保证摇中,如果没有被摇中将退还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是典型的,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理的伎俩,希望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果发现受骗,请保全证据,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任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都不会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Q29

今年我市招生入学的时间

是怎样安排的?

今年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Q30

我市各区县、开发区招生入学

接待协调中心?办公地址在哪里?

咨询电话是什么?

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

近期,备受关注的西安市义务段入学政策均已发布,其中包括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及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政策,各个区县(开发区)的学区划分、民办学校的招生细则等也都公布。城六区义务段新生入学使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城六区公办新生入学

使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

小学升公办初中,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区县户籍新生“小升初”具体流程是: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华商报记者提醒大家: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今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户籍所在区县的招生入学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网上登记。

5月20日-5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入学细则登记;6月10日前,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学校审核派位,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6月25日前小学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6月30日前,初中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2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摇号、面谈没被录取的学生

6月30日前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西安市教育局规定,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西安市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细则均已公布,网上报名即将开始。按照民办小升初日程安排,请家长、学生注意以下节点:

5月20日8时-31日18时,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6月1日12时,公布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6月3日10时,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和剩余计划数;

6月6日8时-10日18时,学生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

6月11日12时,公布面谈申请人数;

6月15日-6月19日组织实施面谈;

6月20日12时前,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6月20日18时前,相关民办学校申请补录招生、相关民办学校;

6月21日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6月22日8:00-23日14时补录报名;

6月23日14时,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相关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随后公布录取名单;

6月24日-26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初中在招生计划内免试自主招生;

6月27日,公布自主招生录取结果;

6月30日前,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排入学;

7月1日前,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学区划片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流出证明;7月2日,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华商报记者 耿艳红

2021年陕西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 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陕西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区级主导,学校实施。我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经开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统一安排、同步开展、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服从派位、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民同招落实落严。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划分全覆盖,无盲区。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三)日程安排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皆须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10日—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

 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五)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1.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6月30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初中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6月30日开始,安排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我区户房一致回流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六)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

 各民办小学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6月27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6月30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若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四、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并取得经开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二)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五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本校2021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负责本校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检监察工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经开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29-8652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