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能查询学生户籍吗_教育局电脑系统查学生户籍

教育局可以查学籍。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全国已经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教育局查学籍查询方式如下:

1、查询学籍可以访问学信网主页,根据提示进行查询,没有注册过的注册一下即可;

2、教育局查询。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前往教育局即可查询学生学籍。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号就是学生的个人标识码(19位)为教育系统人员基础信息统一编码,由类型码(1位)及公民身份号码(18位)或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构成。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是在教育个人暂无公民身份号码(第二代)或原公民身份号码不可用时;由教育部依据本规则赋予教育个人的教育身份号码,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